林周縣人民政府
一、決策目標:
農產品供給:力爭到2030年,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應保障更加有力,建成高標準農田24.19萬畝,糧食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7%,糧食總產量達到6.6萬噸,牲畜良種覆蓋率達到65%,肉奶產量達到3萬噸。
農業現代化:力爭到2030年,農業產業結構更加優化,農業產業鏈更加健全,農作物耕種收機械化率達到95%以上,主要農作物生產過程中機械化率達到83.2%,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92%,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比重超過50%,畜禽適度規模養殖比重超過40%。
產業融合發展:力爭到2030年,初步建成“一核三帶五園區”的農業現代化發展格局,產業體系強、生產體系強、經營體系強、融合體系強、質量體系強、發展體系強的“六強”現代農業強縣進一步鞏固,成為基礎設施良好、主導產業突出、綜合效益優良、示范作用顯著的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區。
農村現代化:力爭到2030年,在持續推進全市“五十百”和“百里活力城鄉長廊”建設的過程中,全面實施林周縣鄉村振興,加快建設“美麗鄉村·幸福家園”,有序推進鄉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鄉(鎮)、村三級創建工作,啟動20-25 個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創建特色鄉鎮1-2 個、美麗休閑村莊5個、幸福宜居村莊10個、干凈整潔村莊 13-15 個,農牧區人居環境滿意度達到 98%以上,全縣農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成為全區樣板。
農牧民發展能力:力爭到 2030 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年均增速達到 13%以上;培育高素質農牧民 500人,大力培訓職業農民、農業經理人、農村經紀人1000-1500人次。新增市級以上農民專業示范合作社38家、合作聯社試點10家,培育家庭農場70家,培育農業產業聯合體10家。
展望到2035年,將林周縣全域建設成西藏智慧精準現代農業先行先試示范區和青藏高原特色種養殖品牌基地。與全區同步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
二、決策依據:政策法規與資源稟賦驅動
政策法規遵循:編制規劃是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認真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和拉薩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落實拉薩市和林周縣黨委政府的實施意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十四五”全國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農業農村部關于支持西藏農牧業綠色發展促進農牧民增收致富的意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十四五”時期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的意見》《拉薩市“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拉薩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若干舉措》(拉委發〔2021〕61號)《林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改革機遇:“十四五”時期,拉薩市將全方位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新一輪的農牧區改革。在此契機下,林周縣農業現代化發展新活力將不斷被激發,束縛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各種體制機制問題有望得到解決,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增活力必將成為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的不竭動力。
市場機遇:林周縣緊鄰拉薩市主城區,是拉薩市重要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拉薩作為西藏首府,是西藏人口最密集區,居民收入水平處于自治區前列,總體消費層次高、需求旺盛,市場潛力巨大。隨著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方式和消費結構快速升級,交通物流設施日益完善,將促進農業融合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帶動林周縣農業現代化建設。
三、規劃性質:“概念性”的關鍵意義
前期指引:概念性規劃不是詳細的建設施工圖,而是戰略層面的藍圖和框架。它重在明確林周縣現代農業的定位、主題、發展理念、空間布局構想、核心產品方向、生態保護策略和基礎設施框架等宏觀問題。
探索與論證:它為后續的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立項等提供方向和依據。通過概念規劃,可以初步評估開發的可能性、潛在風險及效益。
決策支持:為縣委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發改、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交通、民宗等)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判斷該項目是否可行、如何推進。
風險規避:在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詳細設計和建設之前,通過概念規劃識別關鍵制約因素(如生態敏感區、地質災害、基礎設施瓶頸、文化禁忌等),降低投資風險。
四、決策主體與流程:依法行政
法定職責:林周縣農業農村句作為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發展規劃、資源開發、宣傳推廣等工作,編制農業現代化規劃是其法定職責范圍內的重要工作。
程序合規:該決策的作出,必然遵循了內部立項、調研考察、方案編制、專家論證、部門意見征求(涉及水利、交通、經信、住建、生態、林草、環保、自然資源、民宗、鄉村振興、鄉鎮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必要的行政決策程序,確保決策過程科學、民主、合法。
層級管理:概念性規劃編制完成后,需要報請林周縣人民政府審批(或備案),并可能需要與上級(拉薩市)農業部門溝通銜接,納入區域農業發展大盤子。
五、預期效果與意義
明確發展方向:為林周縣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未來描繪清晰愿景和實現路徑。
劃定保護與開發邊界:嚴格界定生態保護核心區、緩沖區、適宜利用區,為后續管控提供基礎。
指導項目落地:為農業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牧草良種繁育生產基地、高產優質燕麥草生產基地、高蛋白飼草生產基地等)、服務設施配套(數字草業大數據平臺)等提供依據。
促進區域協調:農業產業發展由第一產業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轉變。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向農業的廣度和深度進軍,通過農業生產與第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使農民從事第二和第三產業,以獲得加工和流通環節的利潤,實現農業附加值增值和農民增收。推動以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或農民合作社等農業生產主體主辦加工和銷售,農業企業自建基地一體化經營,在產業組織內部實現融合。
提升治理能力:是林周縣農業農村局主動作為、規范管理農牧業資源、提升農牧業發展專業化水平的重要體現。
林周縣農業農村局編制《林周縣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2023-2030年)》的決策,是一項基于政策法規要求、立足資源稟賦、著眼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前置工作。它標志著林周縣對農業現代化的開發正式進入科學化、規范化、合法化的軌道。其核心目的在于以規劃為引領,在嚴格保護生態和文化的前提下,探索一條生態友好、特色鮮明、惠及農牧民的農牧業發展路徑,為后續的詳細規劃、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提供根本遵循和戰略指導。這是一項負責任的、前瞻性的政府決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