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縣人民政府
關于落實補償規劃賠償資金的建議
扎西堅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補償規劃賠償資金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藏文內容,經我局核實,其意思為“甘曲鎮耕地曾在城鎮建設中征收,失地中集體耕地補償款現在在村集體賬戶中,對失地農民未起到效益,望上級有關部門能予以幫助,解決失地農民發展金起到應有作用”。
甘曲鎮失地農民后續安置管理資金,一直在縣財政賬戶中,需村委會初擬使用計劃后,報鄉(鎮)政府審核后,按照財務相關規定使用資金。
建議涉及此類人大代表建議在鄉(鎮)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上,人大代表提出意見建議,并統辦。
感謝您對我縣自然資源工作的關心支持。上述答復是否滿意,請填寫《征詢意見表》并與我們電話聯系。聯系單位及電話:林周縣自然源局 0891—612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