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縣人民政府
關于解決違規占用土地的建議
貢嘎其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違規占用土地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針對邊交林鄉轄區內存在隨意占用土地的現象,根據《中共林周縣委辦公室 林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林周縣關于治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林委辦發〔2021〕15號),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兩違”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屬地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兩違”摸底調查、巡查、發現、制止等工作,組織實施或配合開展“兩違”的強制拆除工作,加強“兩違”源頭管控,及時制止和消除各類新增“兩違”,督促指導村委會參與“兩違”專項整治工作。
切實給群眾解決住房用的卻得不到解決方面,2020年7月16日,我局連同縣農業農村局下發了《林周縣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暫行通知》(林農〔2020〕38號),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有關工作,為農牧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可按照自治區、市有關規定辦理規劃許可。
今后日常工作中,若涉及農村宅基地審批事宜,我局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屬地人民政府的協作配合。
感謝您對我縣自然資源工作的關心支持。上述答復是否滿意,請填寫《征詢意見表》并與我們電話聯系。聯系單位及電話:林周縣自然源局 0891—612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