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縣人民政府
目 錄
二、機構設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7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8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況
一、 部門(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國家治理宗教事務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管理、服務、教育職能,促進寺廟和諧穩定。
2.制定并組織實施寺廟的管理制度,維護寺廟佛事活動正常秩序。
3.組織寺廟僧人學習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宗教和諧與民族團結宣傳教育,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
4.組織實施僧人的培養工作,壯大宗教界愛國力量,積極開展和諧模范寺廟暨愛國守法先進僧尼創建評選活動,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5.依法保護管理寺廟文物和資產。
6.協助組織開展寺廟自營產業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7.維護寺廟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
8.做好寺廟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務,協調解決寺廟僧人的困難和問題,協調落實僧人醫保、低保、養老、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工作。
9.協調寺廟與社會其他的關系,維護寺廟和僧人的合法權益。
10.承辦黨委、政府及統戰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此次預算公開部門由林周縣甘曲寺管委會預算構成。納入甘曲寺管委會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一)甘曲寺管委會部門本級。
(二)辦公室、宣教科、文物資產科、宗教事務科內設機構單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二、收入決算公開表
三、支出決算公開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公開表
以上報表見附件1:
165001-林周縣甘丹曲果寺管委會本級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349萬元,支出總計34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總計各增加61.4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月平均工資水平提高。
(一)收入總計主要構成
本年收入349萬元。
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00萬元,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
年初結轉結余0萬元,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二)支出總計主要構成
本年支出349萬元。
結余分配0.00萬元,主要是……(資金分配去向),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
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注:2024年度相關決算數據可取自附件財決公開01、02、03表;2023年度相關決算數據可取自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決01表《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34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9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
(注:上述各項收入數可取自財決公開02表。)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3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6萬元,占99.7%;項目支出0.95萬元,占0.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
(注:上述各項支出數可取自財決公開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349萬元,支出34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61.4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月平均工資水平提高。支出增加61.4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月平均工資水平提高。
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萬元,(簡要說明結轉結余形成或來源),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財政撥款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簡要說明結轉結余的構成),較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注:2024年度決算相關數據可取自財決公開04表。2023年度決算相關數據可取自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決01-1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61.4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管委會干部月平均工資水平提高。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66.97萬元,占76.5%;衛生健康(類)支出21.72萬元,占6.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3.16萬元,占9.5%;住房保障(類)支出27.14萬元,占7.8%;……。
(注:根據各預算部門、單位實際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類級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49萬元,支出決算為3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戰事務(款)宗教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266.97萬元,支出決算為266.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33.16萬元,支出決算為33.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行政單位醫療(項)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21.72萬元,支出決算為21.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7.14萬元,支出決算為27.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決算數可取自財決公開05表,年初預算數可取自各預算部門、單位年初預算大本,根據實際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29.58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中的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代繳社會保險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8.47萬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中的國內債務付息及國外債務付息;資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物資儲備、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贈予、國家賠償費用支出、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群眾性自治組織補貼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數據可取自財決公開06表,各預算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支出情況,選列相應支出經濟分類。)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甘曲寺管委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預算。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為空表。
(注:根據各預算部門、單位實際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決算相關數據取自財決公開07表;2023年度決算相關數據取自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決09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甘曲寺管委會不涉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為空表。
(注:根據各預算部門、單位實際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決算相關數據取自財決公開08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34萬元,支出決算為1.3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三公”經費支出增加0.28萬元,增長26%,主要原因是因車輛使用年限已久、車輛經常故障油耗較高,導致油費和維修費提高,以及比往年使用率較高。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34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活動經費,與2023年保持一致。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3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34萬元,主要用于縣內公務運行、每年深入當雄嘎巴點開展相關活動、到拉薩辦事等相關業務所需的車輛燃料費、維修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和預算數相等。與2023年度相比,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0.28萬元,增長26%,主要原因是因車輛使用年限已久、車輛經常故障油耗較高,導致油費和維修費提高,以及比往年使用率較高。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其中國內接待費支出0萬元,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
(注:2024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決算數可取自財決公開09表,出國團組數、出國人次,公務用車購置數、公務用車保有量,接待團組數、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門決算報表F03表《機構運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關數據可取自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F03表《機構運行信息表》。)
甘曲寺管委會2024年“三公”及相關經費表
單位:萬元
|
項 目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備 注 |
|
合 計 |
1.34 |
1.34 |
|
|
1.因公出國(境)費 |
0 |
0 |
|
|
2.公務接待 |
0 |
0 |
|
|
3.公務用車經費 |
1.34 |
1.34 |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34 |
1.34 |
|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管理要求,甘曲寺管委會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34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預算部門、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反映重點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甘曲寺管委會在2024年度部門決算,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49萬元,整體支出率100%。從整體情況來看,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良好。
(三)部門評價結果(預算部門填寫,部門所屬單位不需填寫)
2023年度甘曲寺管委會無重點項目。
(四)財政評價結果(如有)
2023年度甘曲寺管委會無重點項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甘曲寺管委會機關運行經費18.47萬元(為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支出之和,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與2023年度相比,機關運行經費(減少)2.65萬元,增長(下降)13%。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
(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數可取自部門決算報表財決01-1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年初預算數-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公用經費,注意部門匯總公開決算時,因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故部門匯總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數應為部門所屬的各行政單位或參公單位的匯總數;決算數可取自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F03表《機構運行信息表》“機關運行經費”欄。)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甘曲寺管委會無政府采購。
(注:上述政府采購支出相關數據取自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F03表《機構運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合同金額由各部門查閱本部門相關資料填寫。)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拉薩市林周縣甘曲寺管委會共有車輛1輛,價值5.75萬元,用于公務用車。
(注:上述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相關數據取自2024年度部門決算F02表《預算支出相關信息表》、F03表《機構運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政府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取得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非同級財政撥款結余資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繳納企業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或經營結余中提取各類結余的情況。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不包括事業單位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經費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