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林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仲裁文書網上公告送達
四川恒宇路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13MA6ACJK95Y):
本委依法受理羅本高訴你單位勞動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案號:拉林勞人仲〔2025〕08號)裁決書。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裁決書(林周縣人民政府6號樓203室),逾期視為送達。
裁決結果: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本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
如不服本裁決書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本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拉薩市林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7月30日
責任編輯:林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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